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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电子胸腔镜)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贵州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电子胸腔镜)  
    二、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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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XK-2019-0005
    三、项目序列号:HXK-2019-0005
    四、项目联系人:安继涛
    五、项目联系电话: 0855-8687991
    六、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1)采购主要内容: 医疗设备采购(电子胸腔镜一套)。
    (2)采购数量:电子胸腔1套。
    (3)采购预算:1540000.00元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5)交货(完工)时间或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验收合格
    (6)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根据采购人指定地点。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供应商自行踏勘。
   八、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①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②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进口产品需提供生产商或者国内总代理商或区域经销商出具的项目销售授权书)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加盖投标人公司印章)
   
④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
   
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登记表》(二证合一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二证合一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⑥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受委托者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特殊资格要求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无不良行为记录(查询时间应在告发布日期之后以提供的网站无不良行为截图的资料为准,若有不良信用记录,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报名时,供应商须提供以下原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加盖投标人公司印章)
    ③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
    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登记表》(二证合一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提供生产商或者国内总代理商或区域经销商出具的项目销售授权书(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

    ⑤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受委托者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证件另提供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交代理机构存档)
   
九、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91218日至20191224 (北京时间: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贵州业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凯里市韶山南路6号中银港大厦141403号)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4)投标文件售价:5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十、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0010814:30:00(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0010814:30:00
   
十二、开标地点:贵州业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
   
十三、投标保证金情况
   
1)投标保证金额(元):30000.00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9121809:00:00至2020010714:3000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对公转帐现金交纳如转账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交纳成功后到采购代理机构开据收据,保证金收据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详情见招标文件)
   
十四、PPP项目:否
   
十五、采购人名称: 贵州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联系地址:黔东南州凯里市康复路3  
   
项目联系人:  姜山      联系电话: 0855-3833075
   
十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本项目评审时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的,对其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按照《关于将国产密码应用措施等条款落实到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8〕6号文件执行。 (6)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文件执行。
   
十七、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业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安继涛     联系电话:  0855-8687991
   
联系地址: 凯里市韶山南路6号中银港大厦141403     

                                       
贵州业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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