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于2020年6月1日 公示并于2020年6月8日谈判的自行采购设备,在相关部门配合下,已按院医疗设备采购工作实施细则完成与供应商的谈判、磋商工作,结合使用科室的具体需求,确定以下部分医疗设备由下列供应商提供,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一、急诊科:
1、心电监护仪:(贵州乾浩丰贸易有限公司)
2、心肺复苏机:(黔东南鑫鸿贸易有限公司)
二、护理部:
1、在线考试系统:(广州众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办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