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于2020年9月24日 公示并于2020年9月7日谈判的自行采购设备,在相关部门配合下,已按院医疗设备采购工作实施细则完成与供应商的谈判、磋商工作,结合使用科室的具体需求,确定以下部分医疗设备由下列供应商提供,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1、耳鼻喉科内窥镜五条(进口):贵州迈川商贸有限公司
采购办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