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于2020年10月23日 公示并于2020年10月14日谈判的自行采购设备,在相关部门配合下,已按院医疗设备采购工作实施细则完成与供应商的谈判、磋商工作,结合使用科室的具体需求,确定以下部分医疗设备由下列供应商提供,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1、实时荧光定量PCR监测系统(检验科):贵州伟成嘉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全自动核酸提取仪(检验科):贵州伟成嘉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办
2020年10月23日
上一篇:疾病监测管理系统成交结果公示
下一篇:3条肾镜成交结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