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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被授予黔东南州文明交通先进单位称号

10月27日上午,我院作为“黔东南州文明交通先进单位”检查验收授牌仪式在我院行政四楼会议室举行,我院主要领导党委书记赵代伟、副院长姜凯、黔东南州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黄锐、凯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杨耀、黔东南州交警支队宣传科副科长杨武华、凯里市交警大队法规宣传科科长张红,以及我院宣传科、院办、外协、总务、保卫科、车队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
“黔东南州文明交通先进单位”的创建工作是根据《贵州省2015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重点工作指导意见》精神,由州文明委、州交警支队、各县(市)文明委、各县(市)交警大队和州文明委成员单位进行组织而在全州范围开展的。
在验收工作会上,我院副院长、院交通安全文明单位领导小组副组长姜凯同志首先向检查组一行汇报了我院在文明交通先进单位创建工作的情况。
检查组领导认真查阅了我院文明交通先进单位创建工作的相关材料、上墙宣传资料、宣传设施,视察了交通安全学习室、活动室和资料室,查阅了我院文明交通相关管理制度及管理资料。州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黄锐同志在会上作了讲话,他说到,从综合性指标看,贵医大二附院在文明交通管理上给人映像深刻,秩序好,单位内部管理到位,与其它单位比较,其整体交通管理水平是很高的。随后,黄锐副支队长宣读了黔东南州文明委《关于授予台江供电局等17个单位州文明交通先进单位的决定》文件,并为我院颁发先进单位奖牌。
我院主要领导党委书记、院交通安全文明单位领导小组组长赵代伟同志从黄锐副支队长手中接过奖牌,并作了讲话。他说,我院领导班子十分重视和遵守州、市有关交通管理规定,认真抓工作抓落实,责任落实到人,与市交警一起共同为市、辖区做好交通管理工作,我院在停车方面还规定,把距病房近的两层地下停车场让给患者及患者家属停车,方便了患者,我院还积极倡导守法行车、安全行车、文明行车的良好风尚,掀起讲文明、树新风、守法律、当模范的热潮,大力宣扬文明交通行为,消除影响社会文明的交通陋习,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文明交通的良好和谐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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