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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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科工作职责

 组织人事科室是医院党委、行政管理部门中的一个重要职能科室,在院党委、行政及院长、书记的领导下,贯彻执行院党委、行政各项决议决定和上级领导部门的各项工作署,完成一系列组织、人力资源管理、人事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组织工作:
    1、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及相关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完成全院科级干部考察、选拔、任免有关工作及干部考察材料,文书归档管理工作。负责干部花名册及一览表的信息维护。
    2、加强党组织建设,做好组织发展工作。组织、协同、指导各党支部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认真收缴党费,做好党费收支管理,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做好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完成党员年报及党员信息库维护工作。
    3、负责完成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各类推优、评优工作。
    4、 负责高层次人才补贴的办理、发放及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5、负责办理职工政审。
    6、 完成上级领导部门及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人事工作:

 1、办理人员录用及调配有关工作。
    2、办理职工职称考试、晋升、聘任有关工作。
    3、办理职工日常工资变动、调整工资标准等工作。
    4、办理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
    5、办理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试、晋升工作。
    6、办理职工退休及返聘有关工作。
    7、上报编制计划及日常办理人员上编、下编工作。
    8、办理病事假、探亲假等福利性休假有关事宜。
    9、检查各科室考勤及填报情况,按月汇总。
   10、负责职工花名册的完善及信息录入、维护。
   11、按时完成工资、干部年报、季报及各种临时性统计报表工作。
   12、负责临时工考勤管理。 
   13、办理职工学历变动登记、报考研究生政审等有关工作。
   14、为职工出具各种证明。
   15、会同有关处室做好新分配来院学生的岗前教育工作,
   16、负责全院合同制人员日常管理工作(办理工资变动、职称变动、办理社会保险、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实施岗前教育及做好合同制人员信息库的维护等)。
   17、做好全院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18、完成上级部门及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