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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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务院4部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文件解读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文件)文件精神,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4部门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贵州省公安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4部门关于转发《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的通知(黔卫健函[2022]80号),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两个同等对待”即: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一、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就业需求,提供针对性就业指导,推荐合适的就业机会。鼓励和引导住院医师到基层就业,并在薪酬待遇、职称晋升等方面给予照顾。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人员招聘中,对住院医师培训结业当年,因国家住培结业考核时间安排,尚未参加考核取得住培合格证者,可以先参加相应单位的招录考试,招录单位参考国家住培结业考核安排约定其提供住培合格证时间,以享受“两个同等对待”政策。对拟录用者,待当年住培考核合格后,办理后续聘用手续;若当年住培考核不合格,则不具备录用资格,后续不予录取。
       二、各地卫生健康、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住院医师“两个同等对待”工作对深化医改、建设健康贵州的重要意义。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局将加强指导评估,将本项工作纳入省政府督查事项,纳入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等相关考核,并列入住培基地评估的核心指标。各地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迅速安排部署、狠抓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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