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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隔离技术规范

Technique  standard  for  isolation  in  hospitals
WS/T 311-2009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隔离的管理要求、建筑布局与隔离要求、医务人员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不同传播途径疾病的隔离与预防。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院。
其他医疗机构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9082 使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
WS/ T 313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 感染源 source of infection
病原体自然生存、繁殖并排出的宿主或场所。
3.2 传播途径 modes of lransmission
病原体从感染源传播到易感者的途径。
3. 3 易感人群susceptible hosts
对某种疾病或传染病缺乏免疫力的人群。
3.4 标准预防 staodard precaotion
针对医院所有患者和医务人员采取的一组预防感染措施。包括手卫生,根据预期可能的暴露选用手套、隔离衣、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罩,以及安全注射。也包括穿戴合适的防护用品处理患者环境中污染的物品与医疗器械。
标准预防基于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不包括汗液)、非完整皮肤和粘膜均可能含有感染性因子的原则。
3.5 空气传播 airborne transmission
带有病原微生物的微粒子(≤5μm)通过空气流动导致的疾病传播。
3.6 飞沫传播 droplet transmission
带有病原微生物的飞沫核 ( > 5μm),在空气中短距离(lm内)移动到易感人群的口、鼻粘膜或眼结膜等导致的传播。
3. 7 接触传播 contact lransmission
病原体通过手、媒介物直接或间接接触导致的传播。
3.8 感染链 infection chain
感染在医院内传播的三个环节,即感染源、传播途径和易感人群。
3.9 个人防护用品 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 , PPE
用于保护医务人员避免接触感染性因子的各种屏障用品。包括口罩、手套、护目镜、防护面罩、防水围裙、隔离衣、防护服等。
3.9. 1纱布口罩 mask
保护呼吸道免受有害粉尘、气溶胶、微生物及灰尘伤害的防护用品。
3.9.2外科口罩 s urgical mask
能阻止血液、体液和飞溅物传播的,医护人员在有创操作过程中佩带的口罩。
3. 9.3医用防护口罩 respirator
能阻止经空气传播的直径≤5μm感染因子或近距离 (<1m)接触经飞沫传播的疾病而发生感染的口罩。医用防护口罩的使用包括密合性测试、培训、型号的选择、医学处理和维护。
3.9.4护目镜 protective glass
防止患者的血液、体液等具有感染性物质溅入人体眼部的用品。
3.9.5防护面罩 (防护面屏)face shield
防止患者的血液、体液等具有感染性物质溅入人体面部的用品。
3.9.6手套gloves
防止病原体通过医务人员的手传播疾病和污染环境的用品。
3.9.7  隔离衣isolation  gowns
用于保护医务人员免受到血液、体液和其他感染性物质污染,或用于保护患者避免感染的防护用品。根据与患者接触的方式包括接触感染性物质的情况和隔离衣阻隔血液和体液的可能性选择是否穿隔离衣或选择其型号。
3.9.8防护服disposable gowns
临床医务人员在接触甲类或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传染病患者时所穿的一次性防护用品。应具有良好的防水、抗静电、过滤效率和无皮肤刺激性,穿脱方便,结合部严密,袖口、 脚踝口应为弹性收口。
3.10 隔离  isolation
采用各种方法、技术,防止病原体从患者及携带者传播给他人的措施。
3.11 清洁clean area
进行呼吸道传染病诊治的病区中不易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和病原微生物等物质污染及传染病患者不应进入的区域。包括医务人员的值班室、卫生间、男女更衣室、浴室以及储物间、配餐间等。
进行呼吸道传染病诊治的病区中位于清洁区与污染区之间,有可能被患者血液、体液和病原微生物等物质污染的区域,包括医务人员的办公室、治疗室、护士站、患者用后的物品、医疗器械等的处理室、内走廊等。
3.13  污染区contaminated  area
进行呼吸道传染病诊治的病区中传染病患者和疑似传染病患者接受诊疗的区域,包括被其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污染物品暂存和处理的场所。包括病室、处置室、污物间以及患者入院、出院处理室等。
3.14 两通道 two passages
进行呼吸道传染病诊治的病区中的医务人员通道和患者通道。医务人员通道、出人口设在清洁区一端,患者通道、出人口设在污染区一端。
3.15 缓冲间 buffer room
进行呼吸道传染病诊治的病区中清洁区与潜在污染区之间、潜在污染区与污染区之间设立的两侧均有门的小室,为医务人员的准备间。
3.16 负压病区(房) negative pressure ward(room)
通过特殊通风装置,使病区(病房〕的空气按照由清洁区向污染区流动,使病区(病房)内的压力低于室外压力。负压病区〈房)排出的空气需经处理,确保对环境无害。
 3.17 床单位消毒 bed unit disinfection
对患者住院期间、出院、转院、死亡后所用的床及床周围物体表面进行的清洁与消毒。
3.18 终末消毒 terminal disinfection
传染源离开疫源地后,对疫源地进行的一次彻底的消毒。如传染病患者出院、转院或死亡后,对病室进行的最后一次消毒。
4 隔离的管理要求
4. 1 在新建、改建与扩建时,建筑布局应符合医院卫生学要求,并应具备隔离预防的功能,区域划分应明确、标识清楚。
4.2 应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结合本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隔离预防制度并实施。
4.3 隔离的实施应遵循“标准预防” 和“基于疾病传播途径的预防”的原则。
4.4 应加强传染病患者的管理,包括隔离患者,严格执行探视制度。
4.5 应采取有效措施,管理感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和保护易感人群。
4.6 应加强医务人员隔离与预防知识的培训,为其提供合适的、必要的防护用品,掌握常见传染病的传播途径、隔离方式和防护技术,熟练掌握操作规程。
4.7 医务人员的手卫生应符合WS/T 313。
4.8 隔离区域的消毒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  建筑与布局隔离要求
5. 1 医院建筑分区与隔离要求
5.1.1医院建筑区域划分,根据患者获得感染危险性的程度,应将医院分为4个区域。
5.1.1.1 低危险区域  包括行政管理区、教学区、图书馆、生活服务区等。
5.1.1.2 中等危险区域  包括普通门诊、普通病房等。
5.1.1.3  高危险区域   包括感染性疾病科(门诊、病房)等
5.1.1.4  极高危区域  包括手术室、重症监护病房、器官移植病房等。
5.1.2  隔离要求
5.1.2.1 应明确服务流程,保证洁、污分开,防止因人员流程、物品流程交叉导致污染。
5.1.2.2  建筑布局分区的要求,同一等级分区的科室相对集中,高危险区的科室宜相对独立,宜与普通病区和生活区分开。
5.1.2.3 通风系统应区域化,防止区域间空气交叉污染。
5.1.2.4 应按照WS/T313的要求配备合适的手卫生设施。
5.2 呼吸道传染病病区的建筑布局与隔离要求
5.2.1适用于经呼吸道传播疾病患者的隔离。
5.2.2建筑布局应设在医院相对独立的区域,分为清洁区、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设立两通道和三区之间的缓冲间。缓冲间两侧的门不应同时开启,以减少区域之间空气流通。经空气传播疾病的隔离病区,应设置负压病室,病室的气压宜为一30 Pa,缓冲间的气压宜为一 15Pa。
5.2.3隔离要求
5.2.3.1 应严格服务流程和三区的管理。各区之间界线清楚,标识明显
5.2.3.2 病室内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
5.2.3.3 各区应安装适量的非手触式开关的流动水洗手池。
5.2.3.4 不同种类传染病患者应分室安置。
5.2. 3. 5 疑似患者应单独安置。
5.2.3.6 受条件限制的医院,同种疾病患者可安置于一室,两病床之间距离不少于 1.lm。
5.3 负压病室的建筑布局与隔离要求
5.3.1适用于经空气传播疾病患者的隔离。
5.3.2建筑布局  应设病室及缓冲间,通过缓冲间与病区走廊相连。病室采用负压通风,上送风、下排风;病室内送风口应远离排风口,排风口应置于病床床头附近,排风口下缘靠近地面但应高于地面 lOcm。门窗应保持关闭。
5.3.2.1 病室送风和排风管道上宜设置压力开关型的定风量阀,使病室的送风量、排风量不受风管压力波动的影响。
5.3.2.2 负压病室内应设置独立卫生间,有流动水洗手和卫浴设施。配备室内对讲设备。
5.3.3  隔离要求
5.3.3.1 送风应经过初、中效过滤,排风应经过高效过滤处理,每h换气6次以上。
5.3.3.2 应设置压差传感器,用来检测负压值,或用来自动调节不设定风量阀的通风系统的送、排风量。病室的气压宜为30Pa,缓冲间的气压宜为-15Pa。
5.3. 3.3 应保障通风系统正常运转,做好设备日常保养。
5. 3.3. 4 一间负压病室宜安排一个患者,无条件时可安排同种呼吸道感染疾病患者,并限制患者到本病室外活动。
5.3.3.5 患者出院所带物品应消毒处理。
5.4 感染性疾病病区的建筑布局与隔离要求
5.4.1适用于主要经接触传播疾病患者的隔离。
5.4.2建筑布局应设在医院相对独立的区域,远离儿科病房、重症监护病房和生活区。设单独入、出口和入、出院处理室。
5.4.3中小型医院可在建筑物的一端设立感染性疾病病区。
5.4.4隔离要求
5.4.4.1 应分区明确,标识清楚。
5.4.4.2 不同种类的感染性疾病患者应分室安置;每间病室不应超过4人,病床间距应不少于1.1m。
5.4.4.3 病房应通风良好,自然通风或安装通风设施,以保证病房内空气清新。
5.4.4.4 应配备适量非手触式开关的流动水洗手设施。
5.5 普通病区的建筑布局与隔离要求
5.5.1建筑布局  在病区的末端,应设一间或多间隔离病室。
5.5.2隔离要求
5.5.2.1 感染性疾病患者与非感染性疾病患者宜分室安置。
5.5.2.2 受条件限制的医院,同种感染性疾病、同种病原体感染患者可安置于一室,病床间距宜大于0.8m。
5.5.2.3 病情较重的患者宜单人间安置。
5.5.2.4 病室床位数单排不应超过3床;双排不应超过6床。
5.6 门诊的建筑布局与隔离要求
5.6.1建筑布局
5.6.1.1 普通门诊应单独设立出人口,设置问讯、预检分诊、挂号、候诊、诊断、检查、治疗、交费、取药等区域,流程清楚,路径便捷。
5.6.1.2 儿科门诊应自成一区,出入方便,并设预检分诊、隔离诊查室等。
5.6.1.3 感染疾病科门诊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6.2隔离要求
5.6.2.1 普通门诊、儿科门诊、感染疾病科门诊宜分开挂号、候诊。
5.6.2.2 诊室应通风良好,应配备适量的流动水洗手设施和/或配备速干手消毒剂。
5.6.2.3 建立预检分诊制度,发现传染病患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应到专用隔离诊室或引导至感染疾病科门诊诊治,可能污染的区域应及时消毒。
5.7  急诊科(室)的建筑布局与隔离要求
5.7.1建筑布局
5.7.1.1 应设单独出人口、预检分诊、诊查室、隔离诊查室、抢救室、治疗室、观察室等。
5.7.1.2 有条件的医院宜设挂号、收费、取药、化验、X线检查、手术室等。
5.7.1.3 急诊观察室床间距应不小于 1. 2m。
5.7.2隔离要求
5.7.2.1 应严格预检分诊制度,及时发现传染病患者及疑似患者,及时采取隔离措施。
5.7.2.2 各诊室内应配备非手触式开关的流动水洗手设施和/或配备速干手消毒剂。
5.7.2.3 急诊观察室应按病房要求进行管理。
6 医务人员防护用品的使用
6.1 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在有效期内使用。
6.2 口罩的使用
6.2.1应根据不同的操作要求选用不同种类的口罩。
6.2.2一般诊疗活动,可佩戴纱布口罩或外科口罩;手术室工作或护理免疫功能低下患者、进行体腔穿刺等操作时应戴外科口罩,接触经空气传播或近距离接触经飞沫传播的呼吸道传染病患者时,应戴医用防护口嚣。
6.2.3纱布口罩应保持清洁,每天更换、清洁与消毒,遇污染时及时更换。
6.2.4应正确佩戴口罩,具体方法及注意事项见附录A。
6.3 护目镜、防护面罩的使用
6.3.1下列情况应使用护目镜或防护面罩 :
a)在进行诊疗、护理操作,可能发生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喷溅时。
b )近距离接触经飞沫传播的传染病患者时。
c)为呼吸道传染病患者进行气管切开、气管插管等近距离操作,可能发生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喷溅时,应使用全面型防护面罩。
6.3.2佩戴前应检查有无破损,佩戴装置有无松懈。每次使用后应清洁与消毒。
6.3.3护目镜、防护面罩的戴摘方法见附录 B。
6.4 手套的使用
6.4.1应根据不同操作的需要,选择合适种类和规格的手套.
6.4.1.1 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及污染物品时,应戴清洁手套。
6.4.1.2 进行手术等无菌操作、接触患者破损皮肤、粘膜时,应戴无菌手套。
6.4.2应正确戴脱无菌手套,具体方法及注意事项见附录C。
6.4.3一次性手套应一次性使用。
6.5 隔离衣与防护服的使用
6.5.1应根据诊疗工作的需要,选用隔离衣或防护服。防护服应符合GB 19082的规定。隔离衣应后开口,能遮盖住全部衣服和外露的皮肤。
6.5.2下列情况应穿隔离衣·
a)接触经接触传播的感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病患者、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等时。
b )对患者实行保护性隔离时,如大面积烧伤患者、骨髓移植患者等患者的诊疗、护理时。
c)可能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喷溅时。
6.5.3下列情况应穿防护服:
a) 临床医务人员在接触甲类或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传染病患者时。
b) 接触经空气传播或飞沫传播的传染病患者,可能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喷溅时。
6.5.4应正确穿脱隔离衣和防护服,具体方法及注意事项见附录 D 。
6.6 鞋套的使用
6.6.1鞋套应具有良好的防水性能,并一次性应用。
6.6.2从潜在污染区进入污染区时和从缓冲间进入负压病室时应穿鞋套。
6.6.3应在规定区域内穿鞋套,离开该区域时应及时脱掉。发现破损应及时更换。
6.7 防水围裙的使用
6.7.1分为重复使用的围裙和一次性使用的围裙。
6.7.2可能受到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及其它污染物质喷溅、进行复用医疗器械清洗时,应穿防水围裙。
6.7.3重复使用的围裙,每班使用后应及时清洗消毒。遇有破损或渗透时,应及时更换。
6.7.4一次性使用围裙应一次性使用,受到明显污染时应及时更换。
6.8 帽子的使用
6.8.1分为布制帽子和一次性帽子。
6.8.2进入污染区和洁净环境前、进行无菌操作等时应戴帽子。
6.8.3被患者血液、体液污染时,应立即更换。
6.8.4布制帽子应保持清洁,每次或每天更换与清洁。
6.8.5一次性帽子应一次性使用。
7  不同传播途径疾病的隔离与预防
7.1.1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医院应根据疾病的传播途径(接触传播、飞沫传播、空气传播和其它途径的传播),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隔离与预防措施。
7.1.2一种疾病可能有多重传播途径时,应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相应传播途径的隔离与预防。
7.1.3隔离病室应有隔离标志,并限制人员的出入,黄色为空气传播的隔离,粉色为飞沫传播的隔离,蓝色为接触传播的隔离。
7.1.4传染病患者或可疑传染病患者应安置在单人隔离房间。
7.1.5受条件限制的医院,同种病原体感染的患者可安置于一室。
7.1.6建筑布局符合第五章中相应的规定。
7.2 接触传播的隔离与预防  接触经接触传播疾病如肠道感染、多重耐药菌感染、皮肤感染的患者,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还应采用接触传播的隔离与预防。
7.2.1患者的隔离
7.2.1.1 应限制患者的活动范围。
7.2.1.2 应减少转运,如需要转运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其他患者、医务人员和环境表面的污染。
7.2.2医务人员的防护
7.2.2.1 接触隔离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时,应戴手套;离开隔离病室前,接触污染物品后应摘除手套,洗手和/或手消毒。手上有伤口时应戴双层手套。
7.2.2.2 进入隔离病室,从事可能污染工作服的操作时,应穿隔离衣;离开病室前,脱下隔离衣,按要求悬挂,每天更换清洗与消毒;或使用一次性隔离衣,用后按医疗废物管理要求进行处置。接触甲类传染病应按要求穿脱防护服,离开病室前,脱去防护服,防护服按医疗废物管理要求进行处置。
7.3 空气传播的隔离与预防  接触经空气传播的疾病,如肺结核、水痘等,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还应采用空气传播的隔离与预防。
7.3.1患者的隔离
7.3.1.1 无条件收治时,应尽快转送至有条件收治呼吸道传染病的医疗机构进行收治,并注意转运过程中医务人员的防护。
7.3.1.2 当患者病情容许时,应戴外科口罩,定期更换,并限制其活动范围。
7.3.1.3 应严格空气消毒。
7.3.2医务人员的防护
7.3.2.1 应严格按照区域流程,在不同的区域,穿戴不同的防护用品,离开时按要求摘脱,并正确处理使用后物品。具体流程与操作见 7.9.2.3。
7.3.2.2 进入确诊或可疑传染病患者房间时,应戴帽子、医用防护口罩;进行可能产生喷溅的诊疗操作时,应戴护目镜或防护面罩,穿防护服,当接触患者及其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时应戴手套。
7.3.2.3 防护用品使用的具体要求,应遵循第6章的规定。
7.4 飞沫传播的隔离与预防  接触经飞沫传播的疾病,如百日咳、白喉、流行性感冒、病毒性腮腺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等,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还应采用飞沫传播的隔离预防。
7.4.1患者的隔离
7.4.1.1 遵循7.1的要求对患者进行隔离与预防。
7.4.1.2 应减少转运,当需要转运时,医务人员应注意防护。
7.4.1.3 患者病情容许时,应戴外科口罩,并定期更换。应限制患者的活动范围。
7.4.1.4 患者之间、患者与探视者之间相隔距离在1m以上,探视者应戴外科口罩。
7.4.1.5 加强通风,或进行空气的消毒。
7.4.2  医务人员的防护
7.4.2.1应严格按照区域流程,在不同的区域,穿戴不同的防护用品,离开时按要求摘脱,并正确处理使用后物品。具体流程与操作见9.9.2.3.
7.4.2.2与患者近距离(1米以内)接触,应戴帽子、医用防护口罩;进行可能产生喷溅的诊疗操作时,应戴护目镜或防护面罩,穿防护服;当接触患者及其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时应戴手套。防护用品使用的具体要求应遵循第6章的有关规定。
7.5 其他传播途径疾病的隔离与预防 应根据疾病的特性,采取相应的隔离与防护措施。
7.6 常见传染病传播途径、隔离预防要求,见附录E。
7.7 常见传染病潜伏期、隔离期和观察期,见附录F。 
7.8常见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的隔离,应按照7.2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常见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的隔离要求参见附录F。
7.9  急性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隔离。
7.9.1患者的隔离
7.9.1.1将患者安置于有效通风的隔离病房或隔离区域内,必要时置于负压病房隔离。
7.9.1.2 严格限制探视者,如需探视,探视者应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并遵守手卫生规定。
7.9.1.3 限制患者活动范围,离开隔离病房或隔离区域时,应戴外科口罩。
7.9.1.4 应减少转运,当需要转运时,医务人员应注意防护。
7.9.2医务人员防护
7.9.2.1 医务人员应经过专门的培训,掌握正确的防护技术,方可进入隔离病区工作。
7.9.2.2应严格按防护规定着装。不同区域应穿不同服装,且服装颜色应有区别或有明显标志。
7.9.2.3 医务人员防护用品穿脱程序
7.9.2.3.1 穿戴防护用品应遵循的程序
a)清洁区进入潜在污染区:洗手→戴帽子→戴医用防护口罩→穿工作衣裤→换工作鞋后→进入潜在污染区。手部皮肤破损的戴乳胶手套。
b) 潜在污染区进入污染区:穿隔离衣或防护服→戴护目镜/防护面罩→戴手套→穿鞋套→进入污染区。
c) 为患者进行吸痰、气管切开、气管插管等操作,可能被患者的分泌物及体内物质喷溅的诊疗护理工作前,应戴防护面罩或全面型呼吸防护器。
7.9.2.3.2 脱防护用品应遵循的程序
a) 医务人员离开污染区进入潜在污染区前:摘手套、消毒双手→摘护目镜/防护面罩→脱隔离衣或防护服→脱鞋套→洗手和/或手消毒→进入潜在污染区,洗手或手消毒。
用后物品分别放置于专用污物容器内。
b) 从潜在污染区进入清洁区前:洗手和/或手消毒→脱工作服→摘医用防护口罩→摘帽子→洗手和/或手消毒后,进入清洁区。
c) 离开清洁区:沐浴、更衣→离开清洁区。
7.9.2.4 穿脱防护用品的注意事项
7.9.2.4. 1 医用防护口罩的效能持续应用6h~8h,遇污染或潮湿,应及时更换。
7.9.2.4.2 离开隔离区前应对佩戴的眼镜进行消毒。
7.9.2.4.3 医务人员接触多个同类传染病患者时,防护服可连续应用。
7.9.2.4.4 接触疑似患者,防护服应每个患者之间进行更换。
7.9.2.4.5 防护服被患者血液、体液、污物污染时,应及时更换。
7.9.2.4.6 戴医用防护口罩或全面型呼吸防护器应进行面部密合性试验。
7.9.3隔离区工作的医务人员应每日监测体温两次,体温超过 37.5 ℃及时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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